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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2010-12-15 22:26:56 来源:全国城贸联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浏览:3124

      关于同意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本报济宁讯 (记者 朱卫国 通讯员 李卫东 李辉)

    

      矢志不渝十八载,励精图治铸辉煌。9月26日,国务院下发 《关于同意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10〕102号),标志着济宁高新区创新发展跨入新阶段,成为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全社会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几代高新区人务实奋进的结果,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高新区肩负历史使命,以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为核心,以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牵动,以积极引领区域转方式、调结构为己任,充分获得社会认可的结果。
   济宁高新区创建于1992年5月。建区以来,济宁高新区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服务,加快各类要素聚集,在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优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建设发展中,济宁高新区坚持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综合运用孵化器、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基金等多种政策平台,不断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涌现出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了光电信息、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等几大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建成了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留学生创业园、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国家级生物技术、工程机械、纺织新材料和光电信息特色产业基地,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有力推动了高端产业科学布局和区域经济战略转型。  
      济宁高新区的成功升级,有利于国家进行生产力布局,加速淮海经济区发展;有利于山东建设创新型省份,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和加快鲁南经济带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济宁高新区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同时,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后,济宁高新区企业将享受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尤其在支持企业从事国家重点科技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企业技术改造创新等方面,国家高新区具有独特的政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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