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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贸联会员文件

2010-05-08 15:09:01 来源:全国城贸联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浏览:5386
内容提要: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以下简称“城贸联”)1992年由原商业部批准成立,其主要工作是组织全国工业品贸易开展行业促进活动和服务中小企业,推动工业品企业生产、销售、展览、贸易的健康发展。全国城贸联每年举办的展览数量100多个,展出总面积280万平方米,展览领域涉及医药及医疗器械制造业、电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以下简称“城贸联”)1992年由原商业部批准成立,其主要工作是组织全国工业品贸易开展行业促进活动和服务中小企业,推动工业品企业生产、销售、展览、贸易的健康发展。全国城贸联每年举办的展览数量100多个,展出总面积280万平方米,展览领域涉及医药及医疗器械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石油化工业、农业及畜牧业、汽车行业、文化体育业、商贸流通业、轻纺包装及食品业、旧货业等多个方面,其中多个展览为中国同类题材展览中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品牌展览。
全国城贸联目前拥有近百家长期组织举办国内大型展览组织者、展览场馆和展览服务商的会员,其中包括组织“全国制药机械博览会”的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组织“全国药品交易会”的国药励展展览有限公司、组织“中国国际包装科技展”的中联展览有限公司、组织“全国电子产品博览会”的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组织“全国汽车配件交易会”的中国汽车工业配件销售公司等国内有名的大中型展览的主(承)办单位,安徽国展、昆明国展、宁波国展等各地场馆,亚海会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现代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等会展服务公司。
在商务部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全国城贸联在积极推动中国展览业的发展的同时,为企业服务,组织举办行业交流活动,促进中国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国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流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创造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全国城贸联现决定在全国吸收与发展部分会员。
一、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相关领导
名誉会长 胡 平 全国政协常委、原商业部部长
高级顾问 邸建凯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司长
杨 军 经济日报社新闻发展中心主任
会 长 覃业竣 中国旧货业协会副会长
常务副会长 徐 敏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处长
陈德超 重庆工业品贸易中心总经理
方仲模 原上海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会长 王世成 中国轻工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楚修齐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秘书长
佘鲁林 中国医药集团总经理
秘书长 徐 敏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处长(兼)
副秘书长 马开立 中联展览有限公司总经理
范 君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副秘书长
陈 涛 华星集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雯海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昆萍 国药展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会员享受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
(一) 权利
1.会员单位享受联合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免费在全国城贸联网站刊登企业形象宣传服务,全国城贸联杂志刊登优惠宣传。
3. 优先参加全国及国际性的展览会、博览会和各种经济技术合作,并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如出国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
4.协助会员单位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品牌, 拓展国内外市场以及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5.会员单位统一由全国城贸联会员部直接管理,并颁发会员证书。
6.连续3年遵守《章程》,积极交纳会费,对企业业绩突出的会员单位,全国城贸联将授予“全国城贸联优秀会员单位”称号。
7.会员可出席2010年2月14日“中国轻工产品中东欧(匈牙利)常年展”的活动。
(二) 履行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及联合会的章程和行规行约。
2.维护联合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和创立中国展览业的新风尚。
3.按规定缴纳会费(每年1000元)。
4.向联合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提供相关资料,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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